競賽規(guī)程
2019年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群众体育系列赛——
“万人集团杯”网球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联络部
福建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福建省乒羽网运动管理中心
泉州市体育总会
3、 协办单位: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泉州市网球协会
泉州市腾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四、赛事冠名:万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11月8日-10日
(二)地点:泉州市宝珊花园网球中心、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六、竞赛项目:
(一)比赛为业余团体赛。
(二)每场对阵团体赛由5场单项双打比赛组成,分别是:男子双打A、女子双打、男子双打B、混合双打、男子双打C。
(三)各单项比赛对年龄及资格要求见本规程后续条款。
七、参赛对象:
港澳台地区网球协会和俱乐部代表队、部分省市网球协会和俱乐部代表队以及福建省各设区市网球协会和俱乐部代表队。
八、组队办法:
(一)符合上述参赛单位条件的机构均可组队参赛。
(二)参赛队伍不超过24队,每个参赛队由队员、教练、领队(可由选手兼任)共12人组成,参赛队员禁止外省借用选手,个别队伍人数不够可申请由组委会统一调剂安排。
(三)每位选手只能参加每场团体赛中一个单项的比赛,不得兼项。
(四)各参赛队需着统一出场服装。
九、参赛选手资格:
(一)参赛选手必须是业余网球爱好者,凡是曾经在省、市少体校、体工队以及专业队集训过,或是参加过全国运动会专业组、全国锦标赛、青运会、成团、青团、省运会专业组、省锦标赛以及参加过ITF JUNIORS(国际网联青少年赛)、ITF MEN/WOMEN(国际网联男子/女子赛)的网球选手均谢绝参加。
(二)选手身份以本人身份证、回乡证、台胞证、护照和居住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合法居留证件或相关文件为准,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文件的,不能报名参赛。参赛时须携带以上证照,以便赛前检录及上场前裁判查验个人信息。
(三)因参赛选手资格不符或资格舞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赛代表队和本人自行承担。
(四)各单项比赛参赛选手年龄要求:
1、男子双打A: 60周岁(含)以上
2、女子双打: 70周岁(含)以上
3、男子双打B: 80周岁(含)以上
4、混合双打: 90周岁(含)以上
5、男子双打C:110周岁(含)以上
说明:
(1)双打比赛年龄确定标准为:参赛两位选手年龄相加之和,每位选手年龄以年为单位,采取四舍五入法计算,如在比赛当日选手岁数后月数不足六个月的忽略不计为一岁,超过六个月的计加一岁。
(2)所有参赛选手年龄不得小于23周岁(即1996年11月8日之前出生),不得大于71周岁(即1948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5) 建议参赛选手赛前去相关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赛事,并于赛前报到时递交亲笔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6) 本次赛事组委会具有对所有选手参赛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淘汰赛。团体赛对阵由5场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场男双A60周岁(含)以上,第二场混双90周岁(含)以上,第三场男双B80周岁(含)以上,第四场女双70周岁(含)以上,第五场男双C110岁(含)以上。出场顺序由各队按规定填写出场顺序表,一式两份,由领队或教练签字后,在赛前20分钟交到编排室。经查验身份合格后,将双方出场顺序表进行交换,一经交换,不得更改。
(二)团体赛采用5场3胜制,第一阶段对阵团体须打满五场,在第二个阶段淘汰赛中,前几场如已决出胜负,双方不再进行余下比赛。比赛采用一盘6局平局决胜制(无占先计分法)。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临时更改赛制。
(三)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判断名次。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
2、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获胜盘数百分比;
3、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局数百分比;
4、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分数百分比;
胜数
获胜盘(局、分)数百分比=胜数+负数×100%
5、抽签。
十一、竞赛规则:
(一)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为欧帝尔ODEA-HONOR
(三)第一阶段抽签,24支队伍分成ABCDEFGH八组,进入小组循环
赛;第二阶段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淘汰赛。同组上下半区分开,各小组前两名抽签进入相应号位,进行淘汰赛。
(四)参赛运动员需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网球鞋上场比赛。原则上不得穿着图案或商标过大的服装或其他运动项目的服装。
十二、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报名办法:
2019年10月26日前将所有参赛队员、候补队员和教练领队信息发送至1650813767@qq.com。
报名截止3日后,经资格审查确认的选手名单将在福建省体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至2019年11月6日止,逾期复议无效),供各队查阅。
资格审查完毕后,组委会将根据个人身份信息为所有参赛人员购买赛事期间商业意外险,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二)参赛运动员和参赛项目的变更:
参赛选手名单一经公示确认,各队即不允许新增、变更参赛人员,因特殊原因的新增、变更需在领队会前提交书面申请,但须符合对年龄身份规定,且组委会具有对所变更选手参赛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三)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1650813767@qq.com(泉州市网球协会)
联系人:李 筱(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手机:18359189997
陈意慧(泉州市网球协会) 手机:15985998808
(四)报名费用:每个代表队需缴纳赛事服务费1000元,于报名时一并缴纳入组委会指定账户。
十三、报到:
(一)报到时间:
1、裁判长、裁判员等提前两天报到,延迟一天离会;
2、各代表队须于2019年11月8日17:00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
1、泉州滨海大酒店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美桐街中段28号,联系电话:0595-22135555
2、锦江之星泉州东海泰禾广场店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3号,联系电话:0595-22002799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须持该网球协会(或体育主管部门)介绍信或证明函件,同时交验队员身份证或护照原件,以及所有参赛队员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队员身份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将派员到现场对身份证和护照进行验证,对持假证件参赛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上报公安机关。
十四、申诉: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对其他队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应由代表队领队在名单公示后3日内提交书面材料向组委会申诉,申诉方承担举证责任。申诉期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任何关于运动员资格的申诉。
十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比赛录取前八名,半决赛的负队并列季军,未进入半决赛的四支队伍并列第五名。
冠军(第一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奖牌、证书、奖品;
亚军(第二名):奖金人民币6000元,奖牌、证书、奖品;
季军(并列第三名):奖金人民币各3000元,奖牌、证书、奖品;
第五至第八名(并列):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荣誉证书。
十六、赛事仲裁、裁判长、裁判员:
赛事仲裁、裁判长、主要裁判均由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指派。
副裁判长、裁判员由泉州市网球协会选派,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能胜任裁判工作。
在比赛期间,赛事仲裁和裁判长、当值裁判有权查验参赛运动员的有效证件。
十七、医疗救护:
比赛期间,赛会聘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提供医疗服务。
十八、后勤保障:
港澳台、外省、外地市特邀参赛队伍的住宿(每队安排不超过7间房,如需升房、换房、加房、加床、酒店消费、房间物品消费、损坏而产生的费用自理)由赛会承担;
各参赛队往返泉州的交通费用自理;
赛会于11月8日晚安排餐叙会并提供比赛日的午、晚简餐和饮用水。
十九、未尽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组委会。